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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渗水纠纷起 一句“鉴定”业主愁
广东立德 发表于:2016-5-20 17:0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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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京市民钟小姐是江东北路金陵世纪花园129号502室的住户,房子于2000年底交付,钟小姐从2001年5月开始装修入住,随之而来的房屋渗水苦恼一直延续到今天。

  钟小姐诉称,装潢期间家中卫生间发生了渗水,开发商南京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派人前来采取了补救措施,不久卫生间、厨房地面及墙体再次渗水,开发商再次维修,并进行了一定的补偿。今年初发生了第三次渗水,由于家中卫生间地面整体高于客厅,渗水使得靠近卫生间的客厅地板、墙体以及卧室墙面均潮湿变形、起皮。钟小姐只好再找开发商,对方答应继续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。不久,开发商态度突变,一位负责人表示,钟小姐装潢时移动了马桶位置,并改变了浴缸方向,破坏原有的下水管道,断定她家的渗水系野蛮装潢所致。钟小姐拿出当时的装修资料解释说,卫生间装修充分考虑了下水管道,马桶采用明管后排水,用一根直径10厘米的管道从地面上方接到原来的下水管道进行排水,浴缸则抬高了10厘米,“架”在卫生间的管线上,下水管道同样连接原先预留的浴缸管道位置,因此虽然改变了马桶和浴缸位置,但所有排水出口均与卫生间原先的管道系统相连,出水位置丝毫没变动,有照片为证。最让钟小姐纳闷的是,开发商前两次还能积极维修并给予赔偿,此番却突然“变脸”,将责任全部推给了业主。

  采访中,南京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徐总告诉记者,钟小姐家卫生间、厨房多次发生渗水事件,皆因她野蛮装潢,马桶、浴缸改变位置,下水管道势必有所变动。首次维修时,施工人员没有向上级领导汇报,就私自将钟家卫生间浴缸、地面撬起,致使开发公司只能一再承担责任。公司本着好事做到底的态度,两次进行了维修等工作,已是“超范围尽职责”。目前双方意见有分歧,唯有请房屋质量检测部门鉴定,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,开发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,否则不再予以维修,钟小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

  对此解释,钟小姐也有话想说,经了解,这样的鉴定大约需要支付8000元质检费,这笔支出“风险”很大,因为房屋交付时已经多个部门检验合格,现在若“推翻”当时的检验结论,难度可想而知。钟小姐称,如果除了检测之外无路可走,那么希望有媒体在场监督,以保障质检的真正目的——公正,不能让这种将业主推向房屋鉴定的行为成为开发商逃避责任的手段。

  律师指路无论是“房屋检测”还是“对簿公堂”,对于购房人来说都是一条耗费精力和金钱的漫漫长路。对此,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陈议律师分析说,如果业主选择检测,不仅要付出昂贵的费用,等待结果也需要很长的时间,有些业主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找谁做检测。业主如果将开发商告上法庭,依旧需要通过检测判定是哪一方的责任,即便检测结果为房屋质量问题,判定为开发商的责任,其相关举证也会十分艰难。可见无论检测也好,打官司也罢,都需要业主付出更多的时间与金钱,开发商则可以顺利拖延时间,令业主“知难而退”。目前,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,致使开发商有漏洞可钻,此类纠纷应引起立法机构的重视,例如可以参照“消法”49条“双倍赔偿”的规定,拟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方案,只有加大开发商把业主推向检测和诉讼的风险,才能让开发商轻易不敢“刁难”,以免付出高额赔款,以此达到约束开发商,维护弱小群体的合法权益的目的。乔丽 杨晓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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